关于组织全国和安徽省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5-15 浏览:5491次
安庆市发电
发电单位 中共安庆市委宣传部 签批盖章 何新华
等级 特急・明电 宜宣明电〔2017〕31 号 庆机 号
关于组织全国和安徽省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
“五个一工程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)区委宣传部,市直宣口有关单位:
为做好全国和安徽省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的申报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工作原则
坚持质量第一,做到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相统一。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,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。坚持优中选优,宁缺毋滥。坚持体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和人们追梦筑梦圆梦进程中的奋斗精神、奉献精神,具有弘扬民族精神、凝聚爱国力量、展示时代进步、引领社会风尚的思想内涵。二、申报作品范围
三、申报作品数量
各县(市)区和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项作品的申报要求,做好资格审定和申报工作,每项不超过2部(首)。
四、奖项设置
对入选省“五个一工程”的参评作品,将被授予“优秀作品奖”,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。
五、申报材料
戏剧、电影(包括动画电影)、电视剧(包括电视动画片、电视纪录片)、广播剧、歌曲类作品申报时须提供《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综合报告》(生产单位提供并盖章)、“五个一工程”作品申报表各5份,提供每部(首)申报作品音像制品DVD或CD碟5套。图书(包括文学类图书、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)申报时须提供《图书出版综合报告》及作品申报表各5份,每种图书须提交6本(套)。各项作品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,申报表可翻印。
六、具体项目要求
1.申报参评戏剧作品演出场次不得少于50场(场次证明)。作品报DVD碟并随附文字脚本一份。除话剧外,其他所有剧种需有字幕。制品盒上需注明剧名、参评单位名称。申报前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。
2.申报参评电影(包括动画电影)作品必须已在电影院线放映并有较好票房效益,或在央视电影频道播放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;电视剧(包括电视动画片、电视纪录片)作品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产生良好社会效益。电影(包括动画电影)、电视剧(包括电视动画片、电视纪录片)制品均需报送可用于一般家庭影碟机播放的DVD影碟。长篇电视剧每部作品需捆成一套,制品盒上需注明剧片名、参评单位名称。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。
3.申报参评广播剧作品必须是2015年全市广播剧大赛中获一等奖的作品,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台多次播放,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。广播剧作品仅限CD碟,并随附文字脚本一份。制品盒上需注明剧名、参评单位名称。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声音质量。
4.申报参评歌曲作品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放、播出,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。歌曲歌谱(包括词曲)20份,表格、歌谱统一使用A4纸规格。歌曲制品仅限音乐CD,不得报送录像带和MTV影碟。制品盒上需注明歌名、参评单位名称。报送歌曲作品必须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,如出现重复授权争议,由各地在报送前自行解决。申报前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声音质量。
5.申报参评图书(包括文学类图书、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)须为国内原创作品,由安徽出版单位出版,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,发行量原则上不少于3万册(套)。其中,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、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;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中,文件学习辅导读物、文章汇编、诗歌、百科科普、漫画图画、低幼读物等不参评。
七、申报时限及其他
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,扎实细致地做好申报评选各项工作,于2017年5月17日(星期三)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市委宣传部文艺科。逾期未申报的作品,视同放弃。联系人:王勇,电话:5346432,邮箱:aqxcbwyk@126.com。
附件:“五个一工程”申报表(六个类别)
中共安庆市委宣传部